三、體驗行銷的定義
1.蘇宗雄(2000)認為體驗行銷是透過感官行銷訴求,創造一種新鮮獨特的感情或知知覺體驗。他經由視、聽覺、味覺及嗅覺刺激,引發顧客動機、騷動慾求,促使消費者產生購買,達成行銷目的。體驗行銷不是忽視理性的品質與機能訴求,它是站在品質基礎上加強感官及官能訴求。
2.高明智(2000)指出站在消費者感官、情感、思考、聯想、行動五個面向,重新定義、設計行銷作為的一種思考方式,就是體驗行銷。
3.張慶珍(2002)認為體驗行銷基本上是一種對傳統理性行銷的反動,揚棄傳統行銷以理性分析產品功能及效益為訴求的行銷手法。
四、體驗行銷的關鍵特性
1.焦點在顧客體驗上:
體驗將公司品牌與顧客生活型態相連結,提供知覺的、情感的、認知的、行為的、及關係的價值來取代功能的價值。
2. 檢驗消費情境
跟隨社會文化消費向量,為顧客找到一個較寬廣的意義空間。
對一個體驗行銷人員而言,顧客同時受理性與感性的驅策,顧客想要的是娛樂、刺激、情感衝擊、與富創意的挑戰。
4. 方法與工具有多種來源:
體驗行銷的方法與工具是岐異的與多面向的,不是侷限於一個方法論的意識型態。
五、體驗行銷與傳統行銷的差別
傳統4P(產品、價格、地方、宣傳)的組合的行銷手法中,不能說完全沒有「體驗」的成分,只是在其行銷組合當中,消費者能感受到是以產品為核心,較為單一與狹隘的體驗,這樣的「體驗」 只是圍繞著產品本身,或者所得到的效益打轉(張慶珍,2002)。傳統行銷不強調品牌對消費者的體驗,而這也是在傳統行銷當中,品牌只被當成商品的識別用,以作為市場上的區隔策略之因。體驗行銷所訴諸的,更是由商品體驗擴大到品牌體驗,並且藉由多元使用各種媒介使它豐富化,或者是和我們生活型態有所連結,將品牌視為第一線的體驗媒介,用以和其他品牌區別的正是特殊的、難忘的消費體驗。因此在體驗行銷當中,品牌所代表的象徵意義具有更豐富的內涵與個性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